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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较快增长能否持续
保持较快增长的不仅是最低工资——2010年和2011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0759元、24556元,同比分别增长14.1%和18.3%。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说,过去多年我国工资增长慢于GDP增长,导致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近几年的较快增长可说是一种补偿性增长。
“尽管我国劳动力总量上仍然供大于求,但无限供给的时代已成为历史,‘招工难’‘用工荒’现象就是最好的体现。”郑功成分析,“新生代劳动者基于受教育程度的持续提升,其对包括就业平等与合理报酬等的追求也在持续升级。”
郑秉文也指出,每年农民工回乡过年到出乡就业这段时间是中国特色的工资博弈,当年的劳动力价格就在这段时间里被基本确定。
“第一代农民工是在城市挣钱回乡去花,新生代农民工则是在城市赚钱在城市花,成本自然高一些。”他分析。
“从国家发展进程来看,我们不能老是以落后国家作为参照,不能老是以劳动者报酬低水平为荣,而要从以低劳工成本为竞争优势转向以高素质劳动者和与之相匹配的薪酬水平,以及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追求目标。”郑功成说。
苏海南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
“中国已经从一个落后农业国发展成了一个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新兴工业化国家,但若不改变产业低端的落后格局,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强国。”郑功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