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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缺失
“在中国,酒店客房如何收费基本上都是酒店说了算。 ”叶斌表示,虽然对消费者来说不太合适,但也不好判断它是否合理。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酒店在客房率满员的情况下,有权利不推出钟点房、对时房等优惠措施。 “国家还没有一个相关的规定条款,所以没法评价它是否合理。 ”叶斌说。
由此看来,酒店客房结算乱象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标准缺失。据了解,早在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就颁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下简称《规范》)。 《规范》的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
这是规定中唯一一条对酒店客房结算方法的规范。此前也有媒体指出,上述规范仍曾在很多漏洞,例如没有对凌晨入住的时间进行规定。
不过,2009年8月该协会又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将原来的第十条规定修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
此外,《规范》第四十一条也显示:本《规范》适用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员饭店。
近日,记者走访了该协会的两家会员饭店——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和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均没有看到关于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标示。
“据我了解杭州地区的酒店基本上是看不到类似的公示。 ”郦琰说,“《规范》只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规定,不是政府强制性的规定。 ”
那么针对酒店结算、收费乱象,国家相关权力部门是否应该制定一个强制实施的标准? “最好应该制定相关标准。”叶斌表示,消费者知道结算标准后,就会有意向地去选择。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并且酒店也没有把结算方法及时告知消费者,就会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超额消费,这样酒店就有强制消费的嫌疑。
“酒店行业确实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 ”郦琰也持类似观点,但他也提醒,制定标准一方面要符合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酒店的可操作性问题。结算方式一旦改变,就要涉及到一系列后续问题,包括人员的安排,订房系统的更改、财务系统的改变等等。
不过,邱宝昌却认为酒店的结算方法不应一刀切,“多样化的收费方法也比较好。最主要的是酒店要把收费及结算标准及时地告知消费者,否则就涉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邱宝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