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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谁来赔?
投保人既然无责,为何要赔?废除“无责不赔”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责任都集中在保险公司呢?
“无责不赔”并非真的不赔。此次新规推出的代位求偿,即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求偿权转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再向有责任方或所在保险公司追偿赔偿金。
其实,这也符合保监会一直在致力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初衷。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则认为,这无论对于投保人还是保险行业而言,都是一个好消息。从投保人而言,自身权益得到保障,从保险行业来看,尽管短期内看起来保险公司更麻烦了,承担了更多的保险责任,但是从长远而言,这有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经营、转型发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其实,保险公司对无责车主进行及时理赔既是国际惯例,也符合保险原则,而我国的保险行业发展显然还处在一个发展中的阶段。”徐文虎表示。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代位求偿的具体实施依然存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的缺失,比如具体流程该如何处理等目前均未有细则出台,保险公司之间也存在相互不认可、定损不同等问题。据透露,上海保险业正在进行此类的信息平台建设。
杨飞翔律师也认为,具体实施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保险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起保险公司之间相互贯通的交互结算平台,建立起类似银行间的结算清算系统,至少在平台内使得在车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之间能够形成相互认可、公估、定损等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