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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1-008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18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主体
(一)甲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壹佰零柒万肆仟壹佰圆整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东路11号院
法定代表人:渠清团
经营范围:矿用设备及洗选设备的制造、修理与安装,矿用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与修理等。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一家以能源化工为主导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旗下拥有平煤股份和神马股份两家上市公司,居2010中国企业500强第75位。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和平煤神马各自在资源、市场、行业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双方企业的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
(二)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公司,其中平煤神马出资46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6%;公司用自有资金出资44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4%;新公司高管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经营范围包括:重型刮板输送机设计、制造、加工,锻件、铸件加工等。
2、双方对市场所需产品相互全面开放,互为对方生产的设备、配件提供优先使用权。
3、乙方对甲方生产的设备,乙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内部市场由乙方提供方便条件。
三、战略合作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可以更好地巩固公司与平煤神马集团等重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拓展公司在河南地区的市场空间,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新公司的登记设立、人员机构组成等事宜,将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出资协议;
2、本协议须经双方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并通过后实施;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将根据战略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