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券代码:000967证券简称:上风高科公告编号:临2011-035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支付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款,公司采取抵押贷款,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收购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股权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发展规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公司提请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有利于弥补该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扩大安徽威奇电工经营规模和经营实力,拓宽安徽威奇电工的融资渠道,以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本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有利于弥补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正式投产后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保证安徽威奇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吴应良陈 昆苏武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