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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11-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1年12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雪蒂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截止2011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人民币67,851,048.73元。并已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鉴证报告(宁信会专字(2011)0319号)。募投项目资金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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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67,851,048.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祥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900万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监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900万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青龙东路639号(青龙东路、华阳南路交界处)变更为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青龙东路616号(青龙西路西侧、丁塘河西路西侧)。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900万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6、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