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11-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851,048.73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2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1,3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8,6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1)0319号《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签证报告》。截止201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7,851,048.73元。
三、具体置换方案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67,851,048.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67,851,048.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67,851,048.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67,851,048.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后出具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并发表意见如下:亚玛顿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投证券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