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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1-008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0日下午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2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更好地拓展公司在河南地区的市场空间,促进公司与大客户之间的合资合作,同意公司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81)。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