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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保监会网站披露,中国 太平洋(601099)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80亿元的10年期次级债。这是保监会今年第12次批准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12家公司发债总额达578.5亿元。
近年来,保险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年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下滑、人力成本攀升、货币政策收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面临较大压力,资本补充的需求非常迫切。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的渠道除自身盈利积累外,主要有股东注资、公开上市和发行次级债等。但由于公开上市往往是个漫长的过程,且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具备上市的条件,股东注资渠道又因资本市场持续动荡愈发艰难,发行次级债就成了近几年保险公司进行资本补充的主要渠道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发行次级债只能解决短期的资本缺乏,且从现有市场环境看,次级债的发行成本在不断上升;同时,保监会对发行次级债的监管也更加严格。在两次征求意见之后,2011年10月,保监会正式出台《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提高了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门槛,压缩了次级债发行上限额度,强化了核心资本的作用,加强了对次级债补充偿付能力机制的规范管理。
尽管发行次级债仍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资金补充的主要渠道之一,但不可否认的是,保险公司亟须开拓更多资金补充渠道,以支撑业务发展。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出席一会议时指出,提高融资工具流动性、探索境外市场发债融资、财务再保险等将是未来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的有效渠道。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朱南军认为,提高融资工具的流动性主要是要提高投资者的兴趣,使保险公司更有效地进行融资。提高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取决于多个方面,需要保险公司对融资工具的定价、利率及保监会、证监会的政策引导等多方面协调。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境外融资有外资入股、境外上市等方式,但由于外资入股的投资比例有限制及只有少数公司能境外上市,要想探索境外融资的常态化发展,则更多地需要监管部门的政策推动。朱南军指出,目前境外融资的效果并不比国内差,以平安A股市场和H股市场的股价对比来看,即便折算完汇率,H股股价还是高于A股股价。
财务再保险是目前国际上很多保险公司选择的理财方式。根据我国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高低由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的比率决定。财务再保险可以通过增加保险公司的分出责任来减少最低资本需求,从而缓解偿付能力压力;同时,在公司财务经营利润不能达到预定值时,再保险公司会提供相应支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财务再保险,快速提高自身偿付能力。但财务再保险也有缺点,首先,保险公司在购买再保险过程中会牺牲部分盈利;其次,财务再保险也只是缓解偿付能力压力的短期措施。
资金补充方式各有利弊,适用于不同情况的险企。我国险企要想有效、规范地拓宽资金补充渠道,一方面需要市场主体的努力;另一方面更需要监管部门做出相应的政策规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