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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1证券简称:骆驼股份公告编号:临2011-03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简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一)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销售蓄电池业务。
(二)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情况
公司2011年预计与深圳市永兴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实业“)关联交易总额约为4,6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公司2012年与永兴实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500万元,公司与永兴实业发生此类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骆驼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永兴行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魏二翠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文体中心W5-1、w5-2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关联关系:关联方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长刘国本之女。
三、关联方定价政策
关联方与公司签订统一经销协议,执行市场价格,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出厂价格。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本回避表决,其他董事按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参与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胡信国、周运鸿、陈宋生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永兴行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3、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应议案的投票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