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券代码:002235证券简称:安妮股份公告编号:2011-06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西福彩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移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移合通”)通知,联移合通于近日与江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江西福彩中心”)签订《江西省福利彩票电话(手机)销售项目合作协议》。江西福彩中心授权联移合通以电话(手机)方式代理销售江西省电脑福利彩票(含彩票中奖信息发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签订后,江西福彩中心尚需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机关进行申报;在业务申报未获得批准前,联移合通不得私自上线运营业务;业务申报批准后,联移合通应根据江西福彩中心统一安排部署对业务上线运营。
2、合同的履行期限: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从业务上线运营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若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三年。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4、电话(手机)代理销售彩票业务是公司新拓展的业务,项目是否成功及可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甲方:江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主营业务:江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负责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中国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和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大厦24-25楼
江西福彩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同乙方:北京联移合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7号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周辉
企业营业执照号:110105012424117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一般经营:技术推广服务。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0日
本公司持有联移合通100%股权
3、公司最近三年未与江西福彩中心发生采购业务;最近三年向江西福彩中心销售彩票打印纸如下:
-
4、履约能力分析:江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江西省唯一合法从事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的机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民政部相关规定,有权委托合格的企业从事福利彩票的电话(手机)销售,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可以通过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为渠道销售江西省电脑福利彩票。
2、服务费用:甲方以主系统记录的乙方通过电话(手机)渠道销售的彩票销售额为依据按双方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费用按月结算。
3、业务申报、上线及合作期限:
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机关进行申报;在业务申报未获得批准之前,乙方不得私自上线运营业务,业务申报批准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统一安排部署对业务上线运营,具体安排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从业务上线运营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若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三年。
4、协议生效:协议由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诚信的原则进行合作,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进行了任何违法活动,或有一方有意操作造成电话(手机)投注业务资金出现损失,经鉴定确实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实际的经济损失。
6、争议解决:如果产生与本协议解释或履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协商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任何一方均可向该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
2.合同的实施将使公司进入电话(手机)代理销售福利彩票领域,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3.合同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