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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8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5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80万股股票。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9月7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1年9月6日(T-1日)公布的《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所提交的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股票配售对象共26个,全部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资金,有效申购资金为245,52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7,440万股。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共配号93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9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1年9月8日(T+1)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5个号码,中签号码为:92,62,86,31,02。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00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为5家,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5.37634409%,认购倍数为18.60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400万股。
根据摇号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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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本次发行网下全部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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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综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结果,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价值区间为30.8~35.2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9月2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0年的平均市盈率为36.73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2169100、22169145、2216949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