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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6证券简称:江河幕墙公告编号:临2011-002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8月29日,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拥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23,680,007.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88,998,9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就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