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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5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投项目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其中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内土地,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自有的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一宗地块上(面积40,845平方米,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影响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立项批文为青开发改审[2011]18号,批准日期为2011年2月,拟投入金额5000万元,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该项目原选址的土地现建有绿化景观带及员工体育活动场地,考虑到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多,为美化工作环境及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拟保留现有场地用途。
另外,公司还拥有一宗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地块(面积40,845平方米,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该地块地处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若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则会更有利于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因此,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上述地点。
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较原项目没有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变更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拟实施地点位于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好的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专门意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好的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认为:调整后,公司本次拟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这宗地块位于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好的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