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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6月2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7人,董事冯亚先生因公委托董事侯若洪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同意公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2011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报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