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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2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1年6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丰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汽车经销商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同意重庆力帆丰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经销商签署产品销售金融合作协议,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经销商提供回购担保,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拟定在重庆同兴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力帆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项目,项目总用地约480亩,容积率≥0.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