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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有协议,如果因为中国新出台法律,马云根据新法律解除协议,这是符合中国法律的,不是违背契约精神。雅虎和华尔街要做的是真正重视中国律师的法律风险提示,而不是把那些提示看作IPO文件上的摆设。”刘春泉称。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冯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阿里巴巴与雅虎、软银纷争的一个争议点是关于“协议控制”是否能适用支付宝,或许央行确实不会允许“协议控制”的存在,但第一批支付牌照的发放并不是未获取牌照企业的末日,阿里巴巴有更好的方式让软银及雅虎明白。
冯林称,“对于标榜诚信的阿里巴巴以及注重声誉的马云个人而言,此次事件会对其造成巨大损伤。对于海外投资者,会加重对其在中国投资安全性的质疑,这种质疑同时体现在政策法规以及企业的内部控制、治理和信息披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