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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办法》同时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支付宝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第三方支付企业,易观国际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宝以45.5%的份额占据中国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市场首位。为了能以内资身份顺利获取央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在2009年和2010年共分两次将支付宝股权全部转至马云控股的另一家新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当时并未引起外界关注。
直到今年5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股东之一美国雅虎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文件称,其持股43%的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新公司中。文件称,为了尽快获得监管部门的牌照,阿里巴巴对支付宝进行了重组,支付宝将成为中国一家国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马云持有该公司的多数股权。
支付宝随即也发布声明向外界表示,根据央行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于非金融机构内资绝对控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以及为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经于2010年将所有权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过上述资本腾挪后,支付宝和银联商务、快钱、汇付天下等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今年5月26日抢先获得央行发放的首批支付牌照。该牌照的发放被认为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