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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更多像李女士一样的客户“被收费”,减轻银行收费带给消费者的负担,最近,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部分服务收费,包括:
(一)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二)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同城”范围不应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四)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五)通过本行柜台、ATM机具、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
(六)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
(七)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