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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政府16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也称,网帖所说的其实是股权转让收益,而非“分红”或“年终奖”。恩施州政府表示,此次股权转让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并履行了审计、评估及各项审批程序。
但是,恩施州政府没有说明是针对恩施富源一家公司还是针对所涉四家公司的调查情况。
国电公司: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针对“史上最牛电力公司”职工“获取暴利”的问题,国家电网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处长高航接受“中国网事”采访时表示,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媒体报道的关于恩施州电力职工巨额分红问题;由于恩施电力公司系湖北电力公司代管企业,因此本次湖北电力公司也派出了核查组,正在进行核查。如发现恩施电力公司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代管权限予以严肃处理。
2008年1月,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意见”指出,电力职工持股,由于操作不规范,已引发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中国网事”记者了解,此次事件,是按“意见”要求解决电力职工持股问题,在退股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按要求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应在2009年1月之前就清退或者转让股权,但事实上却在“意见”印发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电力系统有关业内人士说,“意见”出台后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对如何退股、如何计价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