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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太公司表示,将给予该仪器所使用试剂总业务量的8%作为回扣,金球听后默许,并指点二人:“参与招投标公司的仪器都是免费送的,投标是投试剂价格,应把试剂价格定低一点才有可能中标。”
金球不仅向院方推荐了万太公司,随后在申请采购的报告中,作为采购方代表人的金球就用万太公司所代理仪器的技术参数标准作依据,“量身定做”了一个技术参数要求。
2007年10月,金球作为使用单位代表参与评标。“我从万太公司产品的性能、价格及参数指标符合度方面作了陈述,大大突出了该公司产品的优越性。最后还投了他们公司一票……”他最后对检察官承认。
在这样一个有定性、定量标准的招标文件上,其他两家公司代理的西门子和罗士两个产品均告败退。
中标后,万太公司于2008、2009年间,分6次送给被告人金球试剂回扣款共计20.5万元人民币和4条中华香烟。直至2009年12月退休以前,金球从未停止过收受试剂的回扣款。
同样抵不住回扣攻势的,还有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科长尚定昆。
2008年4月,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试剂和医疗仪器。尚定昆代表科室提出了有利于万太公司中标的技术参数,并在招投标专家会议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要求,排除了其他公司的竞争。
他得到的是:医院每采购一个雅培全自动免疫发光分析仪的试剂,就送给他0.5元的好处费。
此后,每逢中秋和过年,万太公司都会“遵守约定”,给尚定昆送去好处费。经调查,至2010年1月,尚定昆共非法收受人民币6.3万元。
“一个落网的行贿医药商,往往会牵出多个以往他贿赂过的医院高层。一个受贿人,也很可能不只收过一个源头的钱。”经手此案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