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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医院高管的“利益链”更为可观。
2007年,温州医学院附一医院将建综合楼。该院基建科科长林垂铭将这个招标“安排”给了商人郑某,从贿赂款中分得100万元。
2009年,附一医院新院迁建,林垂铭“发财”的机会又来了。他让朋友出面与北京一家公司的蔡某商定,如果林“帮助”北京公司中标,公司要支付他们150万元作为“提成”。
案发时,作为一个小小的基建科科长,林垂铭涉嫌受贿金额竟高达397.2万元。
每单0.5元回扣,就能量身定做标准乍一听,人们可能很难相信检察官的这句话:“我们现在查处的案件,每一笔腐败下买入的CT器材、医院大楼,表面上都是一级级审核过的。”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领导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坦言,查处难。这个“难”,主要在于招标暗箱操作多,但大都很隐蔽,缺乏证据。
“比如五六家公司串通让一家中标,或者投标方私下给院长5万元现金,没有经过银行,只有人证,难以取证。”
那么,温州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是如何撕开突破口的?除了举报外,他们最倚仗的手段,就是靠“一个藤拉出好几个瓜”,从已有的案件中挖新的线索。
2007、2008年,杭州万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参加乐清市两家医院的招投标,均顺利中标。这背后的猫儿腻,就是洞头人民医院原院长甘世旭带出来的,而这家公司又牵出了两个新的医院高管。
2007年夏天,得知医院要引进新的仪器,乐清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金球把消息主动告诉了万太公司副总经理仲亮,让他们公司参与招投标。“以前他们多次想进我们医院都没进来,这次我真的很想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