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0年10月28日,社会知名慈善家、海峡两岸和谐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任安利先生正式对百度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在以百度搜索引擎为平台出现的大量有组织、有预谋、恶意诋毁任安利的虚假言论,该言论严重侵害了任安利的个人名誉权。受害人反映多次后,百度仍不予理会,导致诋毁言论传播越演越烈。2010年1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对此立案(立案号:10198)。
打开百度“知道、空间、贴吧、文库、网页”,输入“周天勇、任安利”,百度上陆续出现“解密贪官任安利的腐败秘笈”、“任安利诬陷学者周天勇的手段解析”等等诸如此类的诋毁内容。上述言论纯属子虚乌有,经不起任何考证,而是个别别有用心之人雇佣大量的“网络水军”对任安利进行恶意诽谤、栽赃陷害和人生攻击,以使当事人身败名裂。诋毁内容的帖子刚出现时,任安利并没有在意,认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不法之徒并没有停止举动,甚至于2009年12月6日假冒海峡两岸和谐发展基金会另几位理事之名在互联网上提出“开除任安利理事长”的言论;于2009年12月8日、2009年12月26日等分别假冒基金会名义在一些网站上散布诽谤之词。目前,更多类似虚假、带有强烈攻击性的言论在百度中被大量地检索到,给任安利的社会名誉和慈善公益事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任安利先生作为受害者已为此向百度投诉多次,要求百度深入调查并删除这些不实言论,但没有得到百度的处理措施。在经过对网上预谋的诋毁言论采取争取保全后(已做公正),现已将所有诽谤攻击任安利的诋毁内容作为证据提交司法机关,相信司法机关将会进一步调查取证。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中,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再次提请常委会审议。根据侵权责任法草案的规定,利用网站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