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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品类价格涨幅也略有扩大。盛来运解释说,这主要是居住类价格上涨造成的。由于水、电和入冬后取暖用煤价格的上涨,带动居住类价格在11月份涨幅扩大,对CPI“贡献”率达到18%,比上个月扩大了1.5个百分点左右。
同期发布的其他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外贸出口都保持稳定较快增长,预示未来经济走势的PMI指数已经连续4个月上升,货币供应量M2数据有所反弹。CPI持续走高,既是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带来总需求较旺的反映,也是货币信贷长期超发的必然结果。
1至11月份,中国CPI同比涨幅已经达到了3.2%,而年初确定的调控目标是3%左右。这是否意味着全年物价调控的目标已被突破?
“我们原来预订的宏观调控目标是3%左右,而且是一个预期性的、指导性的目标,3%稍稍过一点应该也还在这个调控目标的范围之内。”盛来运说。
盛来运表示,12月份有很多稳定物价的有利条件。最有利的条件是国务院16条措施的效果会不断显现。另外,翘尾因素在12月份就没有了,这对拉低物价总水平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未来通胀压力会持续较大,但不会出现恶性通胀。”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经济室主任张晓晶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