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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以保证新《处罚规定》的有效实施?
答:价格主管部门将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确保新《处罚规定》的有效实施: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串通涨价、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新《处罚规定》公布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涨价、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查处低价倾销的价格违法行为。不仅要查处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还要加强对行业协会、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监管,实现价格监督检查的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对于价格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绝不让违法经营者得到好处,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违法行为认定、执法程序、处罚原则等作出细化规定,并将研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及时组织专门培训,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实施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确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履行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依法保障经营者的陈述申辩权、知情权和救济权,案件处理建立在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使经营者自觉合法经营,社会各界形成有效社会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新《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组织好向社会各界的答疑解惑工作,明确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定期公布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行为,使违法经营者受到震慑,不敢再犯;使其他经营者得到警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价格法律政策,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