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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源公司全称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华源制药、*ST源药、浙江凤凰、S*ST源药、ST源药、*ST华药。是在华东医药股改违规之后,又一家未兑现股改承诺的上市公司,五方责任人应受到处罚。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在对ST方源股改公开资料研究后认为,相关责任人利用股改谋取巨额收益涉嫌欺诈,建议监管机构介入调查。
股改承诺成空头支票ST方源于2007年12月28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依据股改说明书,由麦校勋、许志榕共同持股的方达环宇51%的股份将注入上市公司。方达环宇是一份优质资产,从2004年到2007年上半年,方达环宇获利情况稳步上升,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预测,方达环宇预计2007年净利润6000万元,2008年净利润1亿元。
股改特别承诺部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勋达投资)及第二大股东许志榕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2008年业绩不低于4500万元,2008年、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
对此承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于2007年12月提交了ST方源股改参与方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荐意见。
根据ST方源《2008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上市公司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3.70万元,高于承诺的4500万元盈利预测数;2009年度报告披露公司亏损额47183.20万元,2008年、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0万元。
对此差额,勋达投资和许志榕本应在2010年5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补足。但截至现在,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尚未履行股改承诺。
限售股被司法羁绊 承诺注定落空张远忠在调查后发现,勋达投资及许志榕所谓的承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原因是他们所获得的限售流通股都被司法羁绊。他们各自的限售流通股通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转让给他人,实际上是将绝大部分限售股变现了,置承诺于脑后,最终肥了自己而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
2010年4月15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信)经司法拍卖,竞得勋达投资所持ST方源近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ST方源须履行股改业绩承诺股份总数的5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