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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昨日通过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成最大亮点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因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而备受瞩目。该法最大的亮点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立法顺应民意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草案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至今已历时三年,其间共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次。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该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社会保险法对于规范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朱俊生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社会保险法由全国人大通过,更能代表各个群体的利益,因此,从中国社会保障整个法制建设的角度来讲,意义是非常大的。
“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法的通过,也可以让我们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定型,因为我们长期在进行试点,但经常是试而不定,但法是制度化的,这样就有助于我们社会保险制度定型化的发展,最大的好处就在于能让老百姓有稳定的预期。”朱俊生说。
细则尚待完善
在朱俊生看来,当前通过的这部社会保险法非常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回避了很多焦点性的问题,比如社会保险费该由谁来收取,现在全国各地不一样,有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的是税务部门,这在其他国家很少见,因为涉及到部门利益,类似于这些问题,在立法中不只一处。
具体到养老金而言,朱俊生认为,应该与GDP的增长、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物价指数等有一个联系的机制,虽然社会保险法没有完全明确如何建立这个机制,但上述原则性的阐述是非常合理的。对于接下来该如何建立,他认为,应该是一个自动的指数化调整机制,据其介绍,目前这方面的技术操作已经没有什么问题。
基金统筹成亮点
据了解,此次送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修改了相关条款,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而此前的草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逐步实行全国统筹。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各地方已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关键是要明确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的目标。
据尹成基介绍,养老保险基金在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当中数量最大。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已采取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增加区域调剂能力的方式,由开始的县级统筹逐步实现市级统筹,到现在基本上建立了省级统筹制度。但是一些地方还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来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在基金的筹集上,地方各级政府还要分级来承担,所以尚未实现所有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一管理,这还需要一个过程。其同时指出,未来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推进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
朱俊生还告诉记者,在社会保险法通过之后,下一步,他们更期待着“社会救助法”能够尽快纳入立法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