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今年11月1日起,本市将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暂时保留本市26种行业发票,取消46种行业发票。
据了解,新版通用普通发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除建筑业、公路内河运输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适用于饮食业,发票面额按人民币等值划分为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种面额。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按适用行业划分为两大类,一类适用于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另一类适用于服务业、娱乐业和金融保险业,发票面额按人民币等值划分为壹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9种面额。
本市暂时保留的行业发票包括: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出售公有住房发票、个人销售房屋专用发票、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千元版和百元版)、天津市医疗收费发票、客运出租发票、天津市路、桥、船、渡发票等,公园、景区、文化体育门票等,继续纳入冠名发票管理予以保留。
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普通发票换版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2011年1月1日起,除保留的普通发票外,旧版发票一律停止使用。纳税人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应合理计划领购发票,避免因换版造成损失和浪费。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纳税人对已领购但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应到主管地税局办理缴销手续。
据了解,新版普通发票采取了防伪措施:通用机打发票全联次;通用定额发票发票联增设了一维条码,用票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输入条码下端的24位数字查询发票真伪;发票联均印有灰色防伪图标,通过发票解锁片变换角度后可看到“津”、“税”字样;发票联采用防伪水印纸印制,透过阳光可看到“SW”字母。
据悉,本市启用新版普通发票后,将以机打发票为主,小面额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为辅,取消大面额手工发票,逐步淘汰小面额手工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