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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审计署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结果,调查涉及的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个城市全部不同程度存在欠征、减免和违规管理使用出让金等问题,减免、拖欠和违规使用的出让金共计300余亿元,其中,违规使用出让金83.73亿元。
11城市全部存在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合肥、济南、长沙、广州、南宁和成都11个市及其所辖28个县(市、区),审计内容包括2004至2006年间,1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显示,11城市3年度共办理划拨用地31910.69公顷,出让用地86773.34公顷,合同出让金总金额3566.19亿元,征收出让金3510.35亿元,其中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有3423.99亿元,占97.54%;实现土地出让净收益2618.69亿元,其中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有754.56亿元,占28.82%;支出出让金3296.59亿元。
“我国出让金征收力度不断加大,11城市3年度出让金按期征收比例达到94.08%。”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但11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欠征、减免和违规管理使用出让金等问题。如一些地方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和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
10城市拖欠出让金173.27亿
该负责人表示,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减免出让金、用地单位拖欠出让金、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土地出让净收益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和违规使用出让金等五类。其中,天津、长沙、南宁、成都、哈尔滨、上海、合肥、广州和济南9个城市共违规减免、变相减免出让金47.88亿元,以先征后返、为用地单位缴纳出让金以及降低地价出让等方式变相减免出让金占一半以上。“个别城市还为招商引资,向企业‘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他举例说。
此外,天津、重庆、南宁、哈尔滨、济南、上海、成都、合肥、长沙和广州10城市的用地单位拖欠出让金173.27亿元,其中有的城市的国土部门还在用地单位欠缴出让金的情况下违规向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7成土地出让净收益未纳入预算
按照相关法规,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应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但审计中发现,11城市共有108.68亿元出让金未纳入财政管理。其中,开发区管委会等非财政部门收取出让金86.34亿元,且均未按规定将其上缴财政纳入专户管理,另有22.34亿元出让金被政府“以土地换项目”,直接抵项目工程款,主要用于前年度完工的市政工程、政府办公楼等项目。
审计结果还显示,有1864.11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违规使用出让金83.73亿元,其中挪用于建楼堂馆所和弥补经费等52.33亿元,出借和对外投资等31.40亿元。
50余亿农民社保金未到位
按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出让应给予农民土地补偿费,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制度,审计结果显示,少数城市在这方面存在问题。其中,少数城市拖欠、出借征地补偿资金5.61亿元。少数城市欠收、挪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1.17亿元。至2006年底,尚欠收25.97亿元,累计出借的18.70亿元中有2.63亿元未收回,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理财的6.50亿元中,有5.5亿元还未收回。另外,截至2007年9月底,11城市中尚有3城市未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违规出让土地689.88公顷
按照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此前已前置审批或签订协议的土地可在2004年8月31日前继续以协议方式出让。
然而审计中发现,违规协议出让130宗共689.88公顷经营性用地。有的城市将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经营性用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在“8·31”之前予以协议出让,有的城市在“8·31”之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招商引资和旧城改造等为由,或将出让合同日期倒签为“8·31”之前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
此外,还用1541.05公顷农民集体土地违规“以租代征”,用以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
68.27亿出让金已收回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08年1月底,11城市已收回被挪用、出借、返还和欠征的出让金68.27亿元,收回被挪用、欠收的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93亿元,归还被挪用的土地储备贷款9.72亿元,有的城市还收回了部分违规出让的土地。
此外,部分城市已将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的出让金纳入财政管理、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大部分城市结合整改,制定和修改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