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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廉租住房供应量充足的情况下,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合理改善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有现存廉租住房3000套可供配租,按每年提供1000套廉租住房计算,可满足至2010年拆迁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需求。从今年起至2012年,规划再建设廉租住房总量为50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按照提前建设、应保尽保的原则,年度安排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2000套、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用于规划期内解决非拆迁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孤、老、病、残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余3000套作为政府廉租住房储备或用于其他对象实物配租。据介绍,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和滨海新区。
2010至2012年,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总量为27.68万套、建筑面积1790万平方米。按照拆建匹配、分步解决、供需合理的原则,规划期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安排为:2008年,建设6.23万套、建筑面积380万平方米;2009年,建设6.88万套、建筑面积430万平方米;2010年,建设5.07万套、建筑面积362.5万平方米;2011年,建设4.7万套、建筑面积305.5万平方米;2012年,建设4.8万套、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区域分布:市内六区建设3.78万套、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区域建设5.55万套、建筑面积380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区域建设18.35万套、建筑面积1170万平方米。
2008至2012年,全市计划每年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150万平方米(套均75平方米),累计建设10万套、750万平方米。
为向中低收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场租赁房源,培育房屋租赁市场,计划在2008至2012年5年期间建设5万套、约300万平方米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以市场租金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设,其中计划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建设2万套、120万平方米;采取配建方式建设3万套、18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