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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08-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非流通股股东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869,589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28日;
3、公司部分限售股份已于2006年12月12日上市,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系公司4家非流通股股东偿还控股股东泰达集团垫付对价所致;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后,公司尚有26家非流通股股东将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以公司总股本105,398.13万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14,485.67万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利益平衡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获得3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1月28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2月12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泰达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上市交易。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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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6,869,589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2.12%和公司股份总数的0.65%;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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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共有4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泰达集团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2,334,459股。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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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就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泰达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泰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泰达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泰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控股股东泰达集团暂为上海启茂实业公司等其他62家非流通股股东代其垫付29,552,861股对价。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4月18日,上述62家被垫付股东中有49家偿还了泰达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为其垫付的对价共计23,113,449股,并已如期上市;此次又4家股东偿还垫付对价共计2,334,459股,其余未偿还代为垫付股份(4,104,953股)或未取得泰达集团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泰达股份16,184,381股的限售股份将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