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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承办的“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于9月10日至11日在本市举办。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WIPO世界学院高级官员出席会议,WIPO世界学院、日本、韩国和比利时的知识产权专家,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东部7省和3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150多人,围绕知识产权核心、热点问题发表演讲,进行讨论。
与会人员与专家共同研讨知识产权在知识创新和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建立多层面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未来趋势等关键问题,对本市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的提高,以及加快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
教育先行
——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学院
院长姆帕琪·辛吉拉
世界学院作为隶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个精锐部门,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的教学、培训和研究工作,为世界各地培养了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精英,也为各国树立知识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发展理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次“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邀请了国际知识产权教育领域的领军人物、世界学院院长姆帕琪·辛吉拉,本报《经济周刊》对其进行了独家专访。
知识产权保护
重在意识培养
《经济周刊》: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吸引了东部地区7省3市知识产权界专家会聚津门,为促进东部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展开讨论,对于这次研讨会选址天津,您的感受如何?
辛吉拉: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在积极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了使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到各个省市,国家知识产权局联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办了一系列高级别研讨会。此次举办的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选择在天津召开,是因为天津突飞猛进的发展吸引了我们,天津的化工产业发达、生物科技方面也方兴未艾、农业也日益崛起、处处欣欣向荣。而这些发展需要知识产权提供一些保障,因为它能够帮助行业提高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希望此次研讨会介绍一些国际化的眼光和视角,从而提高各行各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经济周刊》:世界学院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设立,为世界各地培养了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精英,您作为世界学院院长,请您介绍一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学院的职能,与中国、天津开展过哪些合作?
辛吉拉:世界学院隶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8年3月成立,它的职能是为各成员国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咨询和研究服务。中国在2002年3月正式引进了世界学院的知识产权基础远程课程。截至目前,已经有上千名中国学员参加了课程学习。我们的宗旨是通过“专业培训、远程教育、政策开发、教学和研究”培养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随着知识产权领域不断变化,世界学院也在开发新的培训项目,以求不断具有创新力。
知识产权保护的
国际化视角
《经济周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基础的差异,反映在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对智力成果所提供的保护水平自然也会有所差别,发达国家是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
辛吉拉: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采取的措施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与技术发展战略有关。根据技术发展战略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也不同;第二,利用优先原则保护本国发明人和市场。比如美国的原创技术多,专利授权采取先发明优先的原则;第三,重视发明人的作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突出发明人的地位,充分保护发明人的积极性;第四,专利制度区域化。英国的专利授权在英联邦等约40个国家有效;欧洲专利协议包括28个国家和地区。
《经济周刊》:中国加入WTO后,企业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在愈演愈烈的竞争当中逐步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的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您对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何建议?
辛吉拉:企业应该培养和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积极主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敢于并善于维护知识产权;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对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只有将保护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之中的企业,才能持久发展。
解析知识产权保护
国际热点
《经济周刊》:高科技产业作为高端产业,具有投资大、风险大的特征,对于这类产业,知识产权申请有什么要求?
辛吉拉:高科技产业种类繁多,拿集成电路设计举例,虽然这是一项复杂设计,然而一旦设计出新颖、独特的集成电路,复制非常容易,因此要对集成电路发明创造者给予专利保护,集成电路保护的期限是10年。申请专利时,要将申请人的集成电路设计要点进行公开,确保一些研究人员能够从发明创造中学到知识,并进行研究和学习,从中找出发明创造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对此加以改进,从而在现有发明基础之上创造另外的发明成果,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多、更好、有用的工具。
《经济周刊》:商标是区分国家或企业之间产品的重要标志,商标对于国家或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是什么?
辛吉拉:商标对于一个国家、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作为一种标志能够将某种产品或某个行业与其他产品及行业区分开来。商标还可以刺激竞争,只有强大的商标才能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带来极大的商机。此外,一个有价值的商标对于企业产品和服务都会起到增值的效益。
商标的设计也要注意,违背道德与公共秩序的图案,即使设计精良,也无法注册;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性质、来源、特征,或误导正确的目的性的图案也是无法注册;国徽不能当商标来注册;已有的第三方权利不能注册商标,根据TRIPS协议规定商标保护期限是7年,商标法条约规定是10年,一个商标即使到期也可以申请延期或是无限期更新。
知识产权东部要率先发展
——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
《经济周刊》:本次“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的,为什么要举办此次研讨会?
李玉光:在此时继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举办这个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政策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东部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促进东部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繁荣,树立知识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东部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使其在率先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周刊》:知识产权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个率先发展地区为什么是东部地区?
李玉光:东部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生产力最发达、科技实力最雄厚的地区。东部10省市约占全国9.5%的土地面积、30%的人口,贡献出全国60%左右的生产总值、8成以上的外贸出口和超过一半的财政收入。今天的中国东部,已经成长为全世界经济增长最为迅速的地区,成为推进全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最为强劲的发动机。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不仅可以使自身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而且可以更好地壮大国家经济实力,为全国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带动全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创造实施管理保护
一项不能少
《经济周刊》:知识产权涉及很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
李玉光:是的,知识产权涉及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四个方面,在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同时注意促进这四个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在创造方面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更有利地促进专利申请、商标申请,更多的著作权的出现,我们需要有一套管理体制,政府通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企业要有专门管理的公司部门来进行管理。实施就是我们要把专利产业化,这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任务,促进经济发展,这三块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定要加强。至于说保护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一如既往,我们已经下了很大的力气了,我们将继续在这个方面加强工作。
《经济周刊》:知识产权也是产权的一种,但目前知识产权的产权交易体系还没有完整建立起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怎样考虑的?能否透露在这方面的“战略部署”?
李玉光:当今世界,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各项改革实施攻坚的关键之年。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支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为鼓励自主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知识产权发展
天津是缩影
《经济周刊》:天津近年来知识产权数量增长较快,天津的知识产权管理在全国居于怎样的位置?
李玉光:天津近两年来的知识产权工作确实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天津知识产权管理有着很好的口碑。这个评价不是我们给的,是业界朋友给的。2004年3月份在天津举办了中国—欧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这次会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承办。这次会议的效果非常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们从天津知识产权工作看全国知识产权工作,他们认为1998年以来知识产权工作在中国取得很大进步。2004年5月17日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夏德博士访问天津,夏德博士2001年来过中国,那时他对中国知识产权的情况不是很满意,包括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他也是从天津看全国,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整体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经济周刊》:您对天津今后的知识产权工作有何建议?
李玉光: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天津在很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有很多超前的意识,也创造了很多经验,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或者在参与国际法规制定的时候,我们往往要以实践作为基础,天津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践,往往给国家局提供了很多素材和政策制定的依据,所以我们也想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局和天津的联系,本身天津和北京非常近,我们有这个地理优势。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学院副院长高航:
从了解到运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学院副院长高航介绍了该组织在中国的培训项目。她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学院在中国有很多培训项目,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层次不同、需求也不同,所以我们尽量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讨论议题,开展不同的培训项目。目前我们在中国的培训重点已经由知识普及转向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
知识产权学院很重视培训工作,平均每年进行两个项目的培训。高航举例指出,如今年7月的高官培训,学院邀请了拉美、非洲、中东等20多个国家的代表,一方面了解中国的情况,一方面和中国的官员交流经验及一些相关的注意问题。至今,知识产权学院已有两个培训中心,一个在韩国,一个在中国。学院培训尽量安排在中国,既可以方便他国了解中国,也给中国的主管部门、官员、专业人员提供更多与国际交流的机会。
谈到中国知识产权利用的缺陷时,高航指出,任何国家、任何企业都需要一个过程,目前中国对知识产权制度理解已经从了解相关知识阶段发展到制定相应的措施阶段。她还介绍,针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5年前成立了中小企业司,有针对性地帮助中小企业,专门介绍知识产权知识,包括商标小册子、外观小册子等,就如何取商标名,如何吸引消费者等问题进行详细深入介绍。不仅突出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而且强调如何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把知识产权作为创造财富的一个方面,最终使公众受益、社会受益、国家受益。
日本特许厅专利企划室室长后谷阳一:
政府企业发挥各自作用
日本知识产权立国的思路世界闻名。后谷阳一对此做了进一步阐释:“通过创造、保护、利用作为企业经营核心的知识产权,抬升企业的价值,从而维持和提高国家整体的经济活力。”
后谷阳一介绍了日本的经验:以知识产权立国为目标,政府、企业同心协力发挥各自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是主体,进行知识产权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有效利用。政府从宏观保证知识产权制度在有效执行。比如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知识产权法律、保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执行,解除制度性的制约,为顺利实施进行支援。
后谷阳一还具体介绍了日本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经验。在政府层面,审查当局通过延长审查时间等措施强化审查能力,委托民间机构进行在先技术调查,并与外国专利局合作建立专利申请高速通道。目前日本还制定了审查费用返还制度,并且适用范围不断扩充。在产业层面,日本鼓励企业从全球化角度出发的申请战略,目前日本国际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3成。并积极贯彻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询,以降低专利申请失败率。后谷阳一还介绍了日本在知识产权方面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支援方法。比如建立“知识产权紧急行动寺”,增加面向中小企业面谈会——每年4000次以上,并对企业专利查询进行资助等。
商务部条法司知识产权法律处处长陈福利:
知识产权塑造制造强国
商务部条法司知识产权法律处处长陈福利也参加了此次“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在分析国内贸易现状时,他把我国贸易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探索阶段,主要是积累经验,建立了各特区、高新区等。2、发展阶段:大踏步地发展,改革开放的热潮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3、确立大国地位阶段:国内经济发展,尤其是外经贸发展使我国和平崛起在国际相应领域确立了大国地位。
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各个国家在全球经济的分工中有各自的定位,中国目前的定位主要在中间环节,也就是制造加工环节。陈福利说:“在贸易发展中,知识产权是纠纷问题的焦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知识产权又是贸易的保护工具。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使企业对出口的依赖进一步增强。在各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的今天,要把中国的产品放在全球营销的格局来考虑。从大国向强国跨越过程中,企业必须直面知识产权问题。”
对与出口企业特别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陈福利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他指出,尊重知识产权是防范一切知识产权风险的最有效办法,尊重知识产权的同时,维护自己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同时,注重知识产权的布局,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成本来核算,作为企业整体的战略布局进行讨论,进行信息汇总。通过各方面资源以及知识产权对外渠道进行政府交涉,提供一些无偿的法律支持、咨询,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帮助。
阿姆斯特丹大学信息法律研究院知识产权法教授Sven J.R. Bostyn:
创新代金券鼓励创新
阿姆斯特丹大学信息法律研究院知识产权法教授Sven J.R. Bostyn远道而来参加这次中国东部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他介绍了荷兰鼓励中小企业创新的方法——创新代金券。他说,“中小企业的创新在荷兰的知识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交换目前尚差强人意。在利用其他机构的知识方面,中小企业做得还很不够。而事实上,他们本可以轻而易举地从科研机构获得信息。”为解决这个问题荷兰启动了“创新代金券”使科研机构的“现成”信息能够在新产品开发、加工和服务过程中发挥作用。创新代金券使中小企业向科研机构提出问题,从而与科研机构建立联系。这种代金券促进了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的流动。2006年,共推出了两种创新代金券,小代金券和大代金券。小代金券面值2500欧元。每一中小企业有机会获得一次小代金券。目的在于鼓励企业接触科研机构。共发行了3000张小代金券。大代金券面值7500欧元。申请该代金券,企业必须承担1/3的课题经费。国家提供一笔不超过5000欧元的资金。凭借大代金券,企业可向科研机构提出一个更复杂的问题。除小代金券外,企业每年可获得一张大代金券。共发行了3000张大代金券。在任何年份,企业均可申请一张小代金券和一张大代金券。
Sven J.R. Bostyn教授还具体介绍了“创新代金券”的使用方法。“中小企业通过出具创新代金券,可向科研机构提出一个问题。在回答该问题后,科研机构向SenterNovem提交创新代金券,领取津贴。SenterNovem付给科研机构的津贴有一定限额,小代金券的津贴封顶额为2500欧元,大代金券的津贴封顶额为5000欧元。多家企业也可再在一个科研项目中集中使用所获得的多张大代金券。但是,联合提交问题的企业数目最多不可超过10家;企业需一并将所获得的大代金券提交与科研机构。代金券不可买卖,因为代金券上均标注有不同企业的名称。”
韩国特许厅工业产权政策司高级司长安在显:
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创造价值
韩国专利申请量近年来大幅度增加,从2000年的283087件上升至2006年的367687件,对于知识产权的政府预算也从2000年的146625百万韩元上升至2006年297973百万韩元。韩国特许厅工业产权政策司高级司长安在显介绍了本国的经验,他认为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能够创造价值。
安在显介绍了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在行政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韩国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行政创新小组’,确定了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164个项目。KIPO雇员还定期考察中小企业并为其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法律形式由334种减少到157种 (减少了60%);这些形式下的项目也减少了20%。第13年及之后的年均注册费大幅下降,下降费用约占总额的37.1%。”他还介绍,韩国知识产权局顾客服务部于2006年5月建立,是一个专门负责为顾客提供满意管理的部门,理念是“顾客是KIPO存在的理由”。这个部门还有一条“取悦顾客管理”宣言:立足顾客,想其所想,提供最好的服务。
从效率要价值是韩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特点。他说:“强大的绩效管理水平堪比世界一流私企管理水平。”他具体介绍说:“KIPO亦加强了绩效与报酬的联系,如晋升和加薪等,并制定了相关内部章程。比如,绩效排行连续两次排名为最后1%的人员将失去晋升和加薪机会,并将被送往培训课程以进行能力构建。此项目显著增长了绩效奖励金额,例如,在审查员中,奖金最高的与奖金最低的差额超过了800万韩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
知识产权在创新中位置不可替代
“创新成果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开拓性的专利技术往往会导致一个新型产业的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说,90%以上的高新技术内容首先是在专利文献中披露的,并通过专利制度的保护加以推广、利用。电灯、电话、电报、电视、计算机、晶体管、集成电路等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都是开拓性的专利技术导致新型产业兴起的明证。
谈到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法律基础和保障时,李顺德举例说,以美国的TI(得克萨斯)公司为例,美国的TI公司1986年至1989年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收入就高达8亿美元。现在美国TI公司每年仅向韩国三星许可专利的收入就达10多亿美元。
李顺德指出,技术创新成果,不仅是人类的财富,同时又是创造人类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工具和手段。它的创造功能和作用,只有在与有形资产等物质条件相结合时才能发挥出来,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物化”的过程。其“物化”过程,一般都是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方式来实现的。技术创新成果,相当大的部分往往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转化为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来投入经济运行的。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所占据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