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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20%;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代之以大盘“断路器”规则;对权证等衍生产品不实施涨跌幅价格限制;上证50ETF、上证50成分股试点日内回转交易,试点成功后推广至所有品种;在上证50ETF、上证50和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上实施融券机制……
这是上证所新一代交易系统项目组和国泰君安证券衍生产品部在日前共同完成的“新交易系统下差异化交易机制研究”课题中建议的。
在总结国内外市场实践和对国内投资者的需求调查的基础上,报告为上证所在即将上线的新一代交易系统下的差异化交易机制推出进程制定了初步路线图。
报告建议,首先推出更加丰富、多样化的指令类型,如止损订单和多日有效订单等。多样化的订单可为具有不同风险偏好和交易意愿的投资者提供灵活的方式,同时也为机构投资者构造自己的程序交易提供了素材。此外,建议在上证50ETF、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上实施融券机制,其他股票不允许融券。将权证和上证50ETF作为试点交易品种,引入履行更严格报价义务的强势一级交易商等。
报告指出,对差异化交易机制的支持是上证所新一代交易系统的显著优势与特点。股指期货等衍生品、卖空机制的推出,对市场参与者实行差异化管理将更显必要。新系统通过在产品、交易许可、交易相关的服务等三个维度对不同参与者设置不同的交易权,将有效地控制投资者本身与整体市场的风险,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