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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目的,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据最新统计,1月份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85.6元,增长10.4%。
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36元,增加734元,同比增长10.2%。二是社会事业加快农村覆盖。全面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改扩建35所农村中小学、6所区县级医院,改建37个乡镇卫生院,建成了一批档次和水平较高的文化体育设施。“351”农民培训全面推进,参加培训人数累计达到86万人。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入户工程,解决了30.1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启动了“数字新农村”建设。三是农村社会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强。扩大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合农民达到176万人,参合率达到78.9%,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