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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星洲日报》1月29日报道,印尼商业部工业产品和矿物出口部门经理阿昂·加纳安·阿迪库苏玛24日表明,印尼政府将钻石列为受监督出口商品后,未琢磨的钻石出口锐升115%。
他说,注册出口商加鲁·珍巴卡公司2005年未琢磨钻石出口总值达492.8万美元,2006年达1064.5万美元。“受政府监督,意即产品须先满足国内需求才准出口,准证也需由商业部和工业部发出。”
他解释,印尼政府每年都对出口商品进行技术鉴定,规定须受监督的商品种类。
今年印尼商业部长颁布的列号1/M-DAG/PER/1/2007条例规定,除了钻石受到监督外,还有银、金、尿素肥、生棕榈、拿破仑鱼、海鲢鱼苗、牛犊、水牛、黄牛、鳄鱼皮、原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