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晋):从总部设在天津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保险”)了解到,作为落实保险业“国十条”、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扶持新生财产保险公司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国保监会于11月29日正式批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渤海丰利”、“渤海富利”两款理财型产品。
“渤海丰利”、“渤海富利”是为数很少的由财产保险公司发行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同时也将是首批在天津创立发行的理财型财产险险种。目前,我国财产保险业的投资理财型产品数量很少,除了几家大公司之外,中小产险公司的此类产品更是凤毛麟角。此次批准渤海保险经营投资理财型产品已经充分体现了保监会对渤海保险资产管理能力的认可。
将于12月20日向市场推出“渤海丰利”(一年期)、“渤海富利”(三年期)两款理财型家庭财产保险产品,既能够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要,也能满足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同时还为理财产品市场及保险市场的创新发展做出了贡献,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据北方网记者了解,“丰利”、“富利”理财产品是一种集保障、保值增值两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它在向客户提供家庭财产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在期满后提供保本增值的满期给付金。产品收益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联动,目前的收益率分别为2.46%(一年期)和3.48%(三年期),确保客户获得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实际投资回报。两种产品保障金每份分别为2000元(一年期,保险额5000元,发行额度3亿元)与5000元(三年期,保险额12500元,发行额度9亿元),适合一般家庭投资与保险需要。在购买上,由渤海保险与建设银行合作发行,在销售区域内的建行网点均有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