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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合同生效以来已实施九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人民币3.20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次分红。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6年12月1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908,048,349.11元。本公司决定以2006年12月11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8.00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12月11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6年12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及恢复正常申购及转入业务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