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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晋):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了解到,为配合商务卡的推广应用,人行天津分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银行和广大公用事业单位积极行动,不断改善天津市银行卡受理环境,全面受理银行卡(包括商务卡)。
一是出台了有关商务卡管理办法,使商务卡操作有法可依。人行天津分行和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商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企业实行商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银行卡整体服务水平的通知》等五个办法、规定;这五个办法、规定规范了商务卡发放、使用,明确商务卡账务处理手续。提出了改善商务卡受理环境的具体措施,为商务卡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公用、公益事业单位将全面受理银行卡,受理环境显著改善。天津市的自来水、燃气、医院、电信等公用、公益事业单位和地税、海关等政府行政部门将在对外营业窗口安装POS机具、上门服务的将配备移动POS,全面受理银行卡,方便市民刷卡消费。
三是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用卡安全。在天津市ATM机具上增加监控设备,并逐步实现监控系统全市联网;逐步在ATM机具端界面增加提醒持卡人安全用卡的内容,部分机具借助现代化多媒体语音提示告知持卡人安全用卡;逐步提高快速解决ATM机具突发故障的能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在全市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商务卡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电信、邮电等部门试点有序进行。按照计划,天津市将于2007年1月在滨海新区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独资企业推广商务卡;2008年年初,在天津市其他企业单位全面推广商务卡,力争在2008年年底实现天津市80%以上大中型企业使用商务卡进行结算。
商务卡的基本概念
商务卡是指由银行卡发卡机构面向天津市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可用于单位公务支出和职工个人消费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务卡按照发行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其中单位卡由是单位指定的财务人员持有,用于与个人卡之间的资金转账结算的银行卡。单位商务卡只能用于转账,不能取现,不能消费,不能透支使用。
个人卡是由单位职工持有,采用贷记卡产品设计,具有透支消费、循环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银行卡。
商务卡公务报销的结算范围
根据《天津市商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商务卡公务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单位的办公用品采购、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邮电费、煤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劳务费、租赁费、广告费、宣传费、服务费、开发费、消防费、福利费、小型设施维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运输费、保养修理费、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公务性支出。
商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
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采购时,根据银行卡受理条件,先用个人商务卡或现金支付相关费用。回单位后,按本单位规定的流程办理报销手续。单位财务人员审核报销资料无误后,通过单位直联财务转账POS或网上银行将应报销的资金和补助从单位商务卡上转入个人商务卡。
使用个人商务卡支付个人消费支出、办理还款手续与贷记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