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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确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是政府的重要责任。社会保险基金是条“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那么,该如何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呢?
社保基金由哪些险种组成?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大险种组成。
这五项保险基金的收、支、节余,到去年底共计18435亿元,其中收入6968亿元,支出5401亿元,节余6066亿元。近几年,基金收入每年递增20%左右。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介绍,目前社保基金的收支总规模已超过2万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补充保险、全国社保基金等构成了社会保障基金。
1998年后,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入财政专户,由邮局或银行代为发放。征收方面,全国有16个省份由税务机关代征,其余省份由社保机构代征。
社保基金出现问题原因在哪?
陈良说,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环节上不能设“过渡户”,保障社保基金不被地方截留,但有些地方目前做得仍不规范。
他说,自1998年以来,劳动保障部会同其他部委共进行过5次大检查,其中2000年发现170多亿元被挤占挪用,2004年发现有16个省份有挤占挪用情况。
陈良认为,社保基金出现问题,首先是基金监管法规不完善。目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只有《劳动法》中有概括性规定。此外,还有一些文件和规定,但都停留在部委一级,法规层次不高,缺乏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
其次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有些地区的基层甚至没有计算机,只能人工记账。另外社保基金管理人手极少,全国基金监管人员不到100人。如广东某市只有1个人管理着1.7万家企业的工伤保险工作。
此外,有些人法制、政策观念淡漠;还有监督不到位。
如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
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管理社保基金第一是确保安全,第二是实现增值。他说:“这是老百姓的钱,你首先要保证基金的安全;但是老百姓的钱存在这里,像个人账户基金是20年后、30年后退休了才用的,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值,才能应付未来的需要。”
劳动保障部于今年下半年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明确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社保基金要增值,应该多给它开辟一些投资渠道,但这个问题要逐步摸索,要持非常谨慎的态度。”田成平表示。
如何完善社保基金相关制度?
记者近日从劳动保障部获悉,《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现在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
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抓紧完善基金运营管理办法。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严格的制约机制。
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接受监督。同时,进一步研究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资金回报水平,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此外,各地也在采取措施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如上海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在国家已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健全和完善。
全国已有27个省成立社保监督委员会
记者近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据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是由政府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及专家构成的。它是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有效形式,可以把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监督和群众媒体等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目前,没有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省份也正在筹备之中。
“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于1998年成立,之后各省区市相继成立了负责基金监督的机构。从那个时候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这位负责人说。
社保基金违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审计署23日发布2006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审计署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审计表明,三项保险基金管理总体情况良好。
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审计的省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三项保险基金2005年收入3128.46亿元、支出2203.14亿元,分别占全国当年基金收支总额的50.7%、46.5%。截至2005年底,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能够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规定,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部分资金的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2000年以来三项保险基金违规金额47.88亿元
按照国务院规定,三项保险基金应当及时足额征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发放,专款专用;基金结余除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但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在1999年前发生的23.47亿元,2000年以来发生的47.88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社保费代征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将保险基金收入16.20亿元交入专户;二是社保经办机构在决算中少计保险基金收入8.12亿元。
这次审计也发现个别地方由于保险基金管理混乱,造成损失。
对于所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有的正在清理追收和归还基金,有的正在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限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审计署建议,各级政府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问题。建议指出,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明年一季度前,把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署,审计署将于适当时候公告各地整改情况。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归还保险基金。这次审计发现1999年以前发生的挤占挪用、违规出借和投资等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处理。为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建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所有侵占保险基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如果确实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偿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