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重点活动之一——“诚信兴商”高层论坛9月13日下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隆重召开。论坛由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主办,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工业经济展览交流中心承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协办。国家部委领导、天津市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学者、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商会行业协会代表、国内外知名企业代表、律师代表、信用中介机构代表等出席本次论坛,围绕“诚信兴商”,就诚信社会、诚信理念、诚信经营、诚信机构建设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并将向全社会发出《诚信自律倡议书》。
自9月1日始,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整规办、中宣部、发改委、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13个部门和单位在全国开展了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主题。
姜增伟:开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姜增伟介绍了此次“诚信兴商”高层论坛的基调,即学习和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希望通过本次论坛搭建一个集思广益、交流互动的平台,通过研讨增进诚信意识、推进诚信实践。
姜增伟首先总结了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他说:“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建立了企业信誉信息数据库。到目前为止,已经录入了60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登记标准明确了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
姜增伟继续介绍地方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到目前为止,全国27个省市建立了有领导、有组织的推进机制。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深圳市、汕头市都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姜增伟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企业的信用自律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及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他特别指出,如果不解决企业信用缺失问题,虽然可能一时得利,但这种得利只能是短期的、局部的、不可持久的,只有通过诚信建设才能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姜增伟认为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设,我国信用服务行业正步入发展期,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所以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整合和管理力度。
同时,姜增伟介绍了我国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他分析称在目前市场领域中,商业欺诈、逃税、骗税、毁约、欠债不还、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现象还存在一定市场,有些现象在一定层面上还比较普遍,这说明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姜增伟认为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切断商业欺诈的信息传播渠道。其次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并且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努力办好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姜增伟说,“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定会打开新局面。”
宋兰: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与发展方向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宋兰从诚信纳税的角度对诚信兴商进行了详细解读。
宋兰认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她说,“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公平竞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她还认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诚信纳税要求税务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创造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广大税务人员增强观念、提高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质量,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稳定增加。”
宋兰继续介绍了我国改进税收服务、提高诚信服务水平的一些具体措施,她说,“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开展纳税评估,增强服务效果;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的监控,开展相关信息分析;三是加强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调作用,发挥协税、护税的整体使命,并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进程,加快信息资源的整合。”
当谈到下一步税务系统如何加快步伐,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时,宋兰说,“下一步要健全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信用考核评价制度,使税收信誉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开展对纳税人的管理活动逐步建立起税收信誉评价监管和惩戒的机制。”
李镭: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商人经商的基本准则,”李镭分析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与国际经济融合日渐加深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成为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经济运行的基础。然而,当前市场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在有些地方和领域还比较突出,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正常运行。”
李镭认为树立诚信观念、构建诚信体系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说,“国家发改委历来高度重视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价格自律,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李镭介绍说,今年4月份国家召开了“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会议,在全国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监督)网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其宗旨是把价格服务延伸到农户、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区等领域,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价格收费政策、了解价格信息、举报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李镭表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主要任务包括提供保障知情权的服务、提供保障参与权的服务、提供保障投诉权的服务、提供增强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的服务以及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服务,这是建设价格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谈及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李镭认为,“价格诚信建设有助于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倡导明码实价,从源头上遏制不正当价格。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通过提出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加大经营者的失信成本。”
“建设诚信社会是项长期、复杂的工程,”李镭认为,“这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办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水平,为国民经济的平稳、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刘姝威:社会信用体系的国际比较
自从200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问题一直是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的最热门话题之一。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刘姝威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信用环境的保障。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具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分析这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现状和历史,有助于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有助于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
刘姝威介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法制文化环境相异,各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特点也多有区别,比较典型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可被划分为三种:
一种是市场主导型模式,又称民营模式。这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的特征是信用服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收集、加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信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府的作用一方面是促进信用管理立法,一方面是监督信用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北欧国家采用这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模式,又称公共模式。这种模式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兼有私营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体系。中央信贷登记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全国数据库网络系统,直接隶属于中央银行。中央信贷登记系统收集的信息数据主要是企业信贷信息和个人信贷信息。该系统是非盈利性的,系统信息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进行金融监管及执行货币政策。据世界银行统计,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葡萄牙、西班牙等七个国家有公共信息登记机构,即中央信贷登记系统。同样,这些国家也都有市场化运营的私人信用服务机构。
第三种是会员制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由行业协会为主建立信用信息中心,为协会会员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换平台,通过内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征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在会员制模式下,会员向协会信息中心义务地提供由会员自身掌握的个人或企业的信用信息,同时协会信用信息中心也仅限于向协会会员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这种协会信用信息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收取成本费用。日本采用这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刘姝威最后说:“不同模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各有优势和不足。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各国必然吸收各种模式的优点,完善本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她分析道,在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以及相当多的企业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化数据库,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随着美国信用市场持续增长,美国出现了行业内同业信用信息交流协会。在采用政府主导型模式的欧盟国家,据世界银行统计,各国都有私营信用服务机构。这些私营信用服务机构是商业化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对中央信贷系统形成有益补充。
陈全生:现代信用有别于传统信用
陈全生认为现代信用不同于传统信用,不是道德规范而是经济资源。因此,他认为建立我国信用体系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关于信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包括公民、企业、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诚信守约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把信用作为一种资源,将经济利益作为建立我国信用体系的原动力,按照商品交易的原则,运用有偿交易、等价交换、第三方中介等市场机制建立现代经济的信用规则和管理制度,推动和加快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指出,在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政府无疑要起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政府行政的推动是辅助力,市场的力量才是主动力。
陈全生说:“目前,我国信用信息的商业化运作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一些拥有信用信息的政府机关在出售信用信息,这不仅将产生新的政企不分和新的部门利益,还将提供新的寻租领域。二是几乎所有具有信用信息的部门或单位都在建立自己的信用信息体系,这无疑是一种新的‘重复建设’。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信息标志,技术不能兼容,信息不能共享,是无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与其将来肯定要再花一笔相当大的费用,对现有各部门自己建立的信用体系进行改造,不如现在拿出一些钱和精力进行技术标准和标志的统一工作。”
当谈及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时,陈全生说:“对正处经济转轨时期的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他认为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我们靠的是单位的信用,出门办事要开单位的介绍信。对人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单位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也建有每个人的档案。正所谓“进了国企的门,就是国企的人”,生、老、病、死由其所在单位“全包”下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对其管理则需要由对“单位人”的管理改变为对“社会人”的管理。
陈全生认为,在改进对“单位人”管理的同时,如何将以前保密的、政治的、具有单位性质的档案变成一种公开的、经济的、具有社区性质的档案,如何加强对“社会人”的管理,是市场体制转轨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课题,也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考验。这不仅对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重要意义,而且对稳定社会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李庆云:诚信市场建立于标准之上
环渤海金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天津有着十几年历史的名牌企业,旗下的环渤海建材以诚信打造了“环渤海”这个品牌,新建的环渤海汽车城作为全国示范基地正在兴建中。环渤海市场经过近10年的诚信实践,深刻体会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诚信是企业的品牌和生命力,是企业竞争立足的根本,拥有良好信誉是企业经营兴旺之道、持续发展之基。李庆云总结市场10年诚信建设,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建制度、定标准;二是体制变革建立长效机制。
李庆云认为,建材市场特别是批发市场的产生,源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是为适应当时迅速出现并增长的消费需求,快速自发形成和组建的,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缺乏规范性,也没有可照搬的模式,很多市场均是以价格便宜为特色,对于经营的商品和销售行为没有控制,导致批发市场被冠以“假冒伪劣的集散地”之名,在这种市场环境中要想切实做到“诚信”是非常困难的。
“没有标准控制的市场将是短命的市场”,李庆云认为诚信体系建设首先要制定标准。他介绍,针对环渤海的市场特色,首先对市场的经营商户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进场商品质量关和入驻商户的合法经营关,从销售主体的合法资格、商品技术的合格标准、商品生产销售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要求和规范,实行市场资格准入制,要求入驻商户必须接受执照、代理经销资质、信誉度和法人概况的审核。其次,强调对客户的动态管理,建立客户档案,按年度备份入驻商户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证明及合格品代理经销委托证书,将商户的经营活动和行为纳入市场日常动态管理之中,对一年超过三次质量投诉的商品及商户实行淘汰制度,责令该产品退出市场并与其经营商户解除租赁协议。同时,按照市场规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对违约淘汰调整出的展位使用权进行竞价拍卖。
李总认为,作为一个大型交易市场还应该根据卖场服务对消费者所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相应的管理服务标准。据他介绍,“环渤海于1998年率先向消费者承诺:购物意外受伤害将由市场首先负责,凡在环渤海市场购物期间因不慎受伤或损毁商品的消费者,如果无法界定责任并确定追偿对象的,环渤海市场均主动积极协调处理,首先担负相应的医疗费用并承担损失赔付。”李总认为,这种做法可以通过制度规范弥补管理行为上的漏洞,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在管理提升中做实“诚信”。李庆云介绍,“早在2000年年初环渤海市场就引入质量管理概念,通过了英、美两国的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全国首批通过此项认证的建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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