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日起,除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外,所有参加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疗费的个人负担部分将减少一半。”
23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向媒体做了以上表述。据介绍,北京将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制度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0%。“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可通过统一补充保险又解决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