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今日向记者介绍了关于唐万新案武汉检方的指控:起诉书称,唐万新系3家公司总裁。在其指示下,其下属杨利、李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2001年6月至去年8月,上海友联以承诺保底及可获1.98%-22%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相诱,与社会公众签订委托投资协议35890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02亿余元,最终造成172.18亿余元无法兑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997年3月,新疆德隆收购了新疆屯河投资股份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此后,唐万新组织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等人,操纵“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价格。他们自买自卖,抬高价格,待股价上涨十几倍后抛售,从中获利98.61亿元,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另外,2003年1月,德隆国际资产二部经理杨利将公司3万美元汇给其女友沈某作为留学费用,涉嫌挪用资金罪。
根据有关指控,截至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共买入老三股678亿元,卖出622亿元,在此期间,德隆系对3只股票的最高持仓比例,全部高达91.5%以上;自买自卖量占交易量的最高比例全部在99.8%以上。上述3只股票复权股价最高涨幅分别为984%、1941%及1736%。
相关人士透露,德隆一案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公开审理工作相当庞大,案卷有843本,涉及证人有327名,“案卷材料可装一卡车”。
据悉,本月6日开始了刑事案件庭前交换证据,这在湖北省刑事审判史上也属第一次。此次交换证据程序持续4天之久,共有3名法官、5名公诉人、14名律师参与。
由于证据材料庞杂,法院动用两台多媒体设备供控辩双方举证。
相关人士向记者描述,被羁押后首次离开看守所的唐万新,白白胖胖,戴着副眼镜,神态轻松。举证期间,他不时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有时双腿晃动,偶尔东张西望,“每一份涉及到他的证据,他都睁大眼睛仔细看”。
记者云集被告不得旁听
随着19日唐万新案审理日期的临近,全国各地记者已云集武汉,原以为会像牟其中案那样可以参加庭审的记者们,整日游走在武汉市中院到湖北省高院再到湖北省委宣传部之间,但是,几乎没有一个记者能肯定自己到时候参加旁听。
为了能参加旁听唐万新案的审理过程,记者几周前就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有关人士曾答应如果由他们发旁听证的话一定帮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弄一张。但是近日武汉市中院有关人士通知记者,所有的记者采访必须由省委宣传部核定,记者昨天来到湖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对方称湖北省高院专门以公函的形式对于记者参加庭审予以回绝。其原因他们也不好多说,他们认为此案主导权不在宣传部应该在湖北省高院,他们也是第一次收到这种专函回绝记者采访的公函。
尽管各方面讳莫如深,但记者仍然打探到本案参加出庭的另一位律师柳平,此人是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经参予过牟其中案和多起证券回购案件的辩护。他也被称为武汉律师界的名嘴。唐万新案就是由他和来自上海的陶武平办理。
记者曾试图找到本案的主审法官,但是有关中间人称法官此时说什么也不好,能找到检察机关的指控已属不易。
据武汉市中院一朋友介绍,唐万新案全部由湖北省高院出通稿,其它凭小道消息出的稿件是没有权威依据的,现在网上传闻的唐有可能无罪有可能被判决5年的说法都是不负责任的。
直到记者发稿为止,从南北两地来到武汉的老记们仍然在这样一个没有暖气的冬天里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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