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对GDP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十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从原先估算的8.8%提高到9%以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告,2001年至200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原先的7.5%、8.3%、9.5%、9.5%修订为8.3%、9.1%、10.0%、10.1%。
修订后的GDP历史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8%平台跃至9%平台的年份从2003年提前到2002年,而2003年、2004年经济增长一直运行在10%平台。
对2005年经济增长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历史数据修订前的预测值为9.4%,修订后的预测值为9.8%。
这样,2001年至2005年我国年均经济增长率从原先估算的8.8%提高到9%以上,而“十五”计划的预期目标是年均增长7%。
为保持GDP数据历史可比性,按国际惯例,去年12月,国家统计局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对2004年GDP进行修订,这次历史数据修订的时期为1993年至2003年。
又讯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了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历史数据修订的结果,1979年至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的公告》说,经济普查反映出来的GDP数据的变化是多年累积的结果。为保持GDP数据的历史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对2004年以前一定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1993年至2004年我国GDP增长率为14.0%、13.1%、10.9%、10.0%、9.3%、7.8%、7.6%、8.4%、8.3%、9.1%、10.0%、10.1%。
修订前的1993年至2004年GDP增长率为13.5%、12.6%、10.5%、9.6%、8.8%、7.8%、7.1%、8.0%、7.5%、8.3%、9.5%、9.5%。
2003年、2004年我国GDP增长率从修订前的9.5%提高到10%的平台。
去年12月,国家统计局利用普查数据对2004年GDP进行了修订,考虑到修订后的GDP数据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的2.3万亿元中有93%出自第三产业,而1992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已经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这次GDP历史数据修订的时期确定为1993年至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