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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7日透露,今年5月启动的统计法修改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目前已经形成统计法修改稿初稿。
“修改完善统计法,可以强化统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和机制,加强对被调查对象权益的保护,科学确定政府统计调查的分类及其管理制度,切实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困扰统计工作的突出问题。”李德水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说。
统计法于1983年通过,1996年进行了修改。现行统计法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情况: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不健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权益保护不足;有些过于原则,失之于软,难以有效惩治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7日说,明年起,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
记者从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每半年公布一次的指标还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耗指标,以及工业排污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明年,国家统计局将加快推广实施GDP下算一级制度。认真落实以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制度。系统修订GDP和资金流量表的历史数据。修订和完善非经济普查年度GDP和资金流量等核算方法。继续做好10省市环境污染损失调查试点工作。
我国省级以下统计机构有望实行垂直管理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7日透露:明年统计工作将“积极探索省级统计局对省以下政府统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体制”。
记者从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作出的安排。
李德水说,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统计改革的复杂性。我国国民经济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区域性统计数据客观上还起着衡量各级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绩的作用,容易受到地方的干扰。
“统计工作的中心只有一个,那就是数据质量。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偏离这个中心,”李德水强调。
国家统计局已经对其直属的城市、农村和企业三支调查队进行了整合,在省(区、市)建立调查总队,在副省级城市、市(地、州、盟)和部分县(市、区、旗)设立调查队。各级调查队与地方同级统计局级别相同,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
“调查队改革是我国统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增强了国家统计局对各级调查队的管理能力,其深远意义将会不断显示出来,”李德水说。
国家统计局还对部分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设计管理、服务业统计、社会统计和能源统计的力量。还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了我国统计体系改革发展战略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27日举行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透露,国家统计局对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以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的可靠度。
据介绍,这次改革涉及整个统计调查系统,从国家统计局直属的三支调查队到部分县级调查队的力量都将进行整合和加强,规格也得到提高,各级调查队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