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供热采暖再度成为焦点。“年年供,年年难”的状况是否周而复始?记者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调查时发现,政府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使全市供暖工作取得了不错的开局,但是深层次的矛盾如同百结纠缠依然没有解决,不知该如何出手。
政府补贴为“低保”户取暖
家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阳光小区的万心顺老人,谈起今年的热费,不住地夸政府办了好事。“政府出台的补贴政策,省下全家半年的生活费。”
万心顺介绍,自家的楼房采暖面积有93平方米,6个月的采暖费需要1470元。但是今年他只缴了56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和供热企业补贴。
万心顺的儿子因伤残疾,被列入低保户。老俩口为了照顾他,搬过来住在一起。一家三口人,每月的收入就是他的608元社保金和儿子120元的低保金,但儿子看病的费用开销很大,家里生活很节俭。一家人一年需要2000元左右的生活费,采暖费成了沉重的负担。万心顺说:“为了这笔钱,全家人过完新年就开始省。”
今年,呼和浩特市政府财政拿出600万元,专门用于补贴低保家庭的冬季采暖费用。楼房住户享受60平方米的补贴:政府补贴60%的代金券,其余40%暖由供暖企业减免;低于60平方米的住房按实际面积补贴,超出部分自行解决。对于平房住户,政府一次性补贴1.5吨煤炭的费用,现金直接打入低保户的低保存折。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书记刘鲲告诉记者,办事处辖区内的434户低保户,绝大部分已经领取了补贴,不再为交采暖费发愁了。
“开门红”难掩深层危机
除了对低保户发放补贴,呼和浩特市供热管理职能部门还深入基层,现场协调供暖的矛盾,使得全市的供暖形势良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往年纠纷不断如二毛小区、呼钢家属楼,今年均顺利供热。据呼和浩特市供暖办介绍,到10月16日,全市供暖企业的开栓率已达到80%,至11月5日,开栓率达到了90%。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陈云飞介绍,在10月15日采暖期到来前,公用事业管理局和供热办就出台了监管方案,成立了指挥部和工作组,深入各企业和小区提早发现问题。采暖期开始后,两个监督协调小组现场办公,将矛盾尽可能在基层化解。20多天的时间,光是集中召开的协调会就有60余次。供暖企业基本做到了先供暖,后解决矛盾。
11月7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未按时供暖的企业,要及时供暖,不得因部分用户不按时交纳费用而停止向其他用户提供服务;不得以清欠历年欠费为由,停供或推迟供暖。对历年欠费的用户,供暖单位要逐步予以追缴;对恶意欠费的,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企业的权益。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供热管理部门的工作尽管起到了较好的协调作用,取得了今冬供暖的开门红,但是政府、供热企业和群众三者之间的根本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陈云飞承认,如果进入严冬,目前协调好的费用问题不论哪一方没有按时执行,那么矛盾还将暴发出来。
成本猛涨拖欠不断
供热成本猛涨,企业亏本生产,部分居民拖欠采暖费就给供热企业正常运转带来了严重影响。
呼和浩特科林城发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王强告诉记者,截至5月,科林公司被拖欠的采暖费已经达到800多万元,累计亏损3000多万元。经过调查,发现许多欠费用户的经济状况良好,却无故拖欠。为此,科林公司将150多户故意欠费居民陆续告到了法院,虽然全部胜诉,但除去诉讼费,追回的钱也所剩不多。目前,供热企业追讨欠费的手段也只有停止供热和走法律程序两个手段,但效果都不好。
据呼和浩特另一家大型供热企业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供暖公司经理孙利中介绍,呼和浩特现有200多家大大小小的供热企业,就他了解没有一家是盈利的,原因主要是热源成本的提高,而呼和浩特一直持行的是1998年的供暖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2.55元的供热价格,当时最高煤价每吨150元,最高水费1.5元、最高电费在每度0.35元左右。而现在煤价涨到300多元,11月10日开始,水3.7元一吨,电涨到每度4.1元。这造成供热企业生产与销售的不均衡。
孙利中说,在这种情况下,供热用户再拖欠采暖费对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大一点的企业还能挺住,可小的锅炉房供热企业是无法承受的。这个采暖期富泰公司预计收取的采暖费是5574万元,可到现在只收了2500多万元,目前富泰公司历年累计欠收采暖费已达到4000多万元了。
当记者问到一个历年欠收如此之多的企业如何运转时,孙利中苦笑着说,只能靠与提供热源的单位协调,凭借一些老关系运作,最后实在不行再找政府,毕竟供热是一个公用事业性行业。
如何协调商品和公益两个属性
供热兼具着商品的属性和社会公益的属性,二者如何有机的统一,成为政府、企业最头疼的问题。
供热企业以提供“热”产品,实现经济效益。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又无法按市场规律运作。问题的症结在于,“热”很难量化。
没有实现分户计量的楼房,企业无法对交费和没有交费的用户分别对待。对不交费的用户停暖或者供暖,都是对交费用户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日久则形成恶性循环。即使企业诉诸法律,不交费的用户情况千差万别,法院难以执行。供热企业往往只是赢得一纸胜利,成功收缴的可能性不大。
对于实现分户计量的楼房,也面临尴尬。企业供热的时候,以燃煤、耗水、用电来计算供热量,而用户按住房面积缴费,很难保证公平。
另外,用户按一个完整的采暖期缴费,而供暖企业受技术、效益和节能要求的限制,很难保证在采暖期内提供质量始终如一的“热”,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陈云飞说,目前,供暖企业提供的热商品,数量上远远满足不了实际的需求。这使得企业处在卖方市场的有利地位,一定程度上具有垄断性,很难体现竞争。这是造成供热矛盾的重要原因。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供热一直以政府提供福利来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在于保障低收入家庭冬季供热,同时维护供热市场的公平有序。然而,由于上述原因,政府采取的手段,更多的是强令企业无条件供暖。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以及有关人士一致认为,供热矛盾是体制机制弊端多年累积而成,涉及到住房改造、社会保障和规范企业行为等多个层面的问题。但是首先要做的是,将“热”的商品属性交给企业,将社会公益属性交给政府,实现政企分开,以此寻找到一个相对公平的交叉点,以使每年一季的供热走上科学有序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