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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使得大笔的资金汇集到期货“居间人”的手中?在这片“灰色地带”,谁又是真正的受益者?
预期赢利许诺
什么原因使得大笔的资金汇集到期货“居间人”的手中?在这片“灰色地带”中,谁又是真正的受益者?
实际上,以“居间人”等三种方式存在的私募基金,一般是以预期赢利的许诺吸引客户,然后约定一定比例的盈利分成,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代理投资的合同。
作为“居间人”,夏先生介绍说,自己与委托人之间“有协议”:一种是双方签订保本协议,盈利部分利润平均分配。在此方式下,分配结算的时间通常可以由双方直接商定——或是一笔交易完成后结算;或是以半年或一年的期限定期结算;或是按双方商定好收益率,达到时结算。
另一种方式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决策由投资者自己做,“居间人”只是一个投资顾问的角色,一般从客户的盈利中分取20%-30%的利润。对于“居间人”,采用这种形式利润有时无法保证。因为此时双方的约定通常比较松散,客户的操盘结果,“居间人”也无法控制或根本无法获知,所以履约率较低,对于违约者,“居间人”只能自认“白干”。
隐蔽的工作室
与“居间人”相比较,“期货工作室”在目前期货业内更为盛行,但操作也更加隐蔽。通常情况下,“期货工作室”以某资深从业人员的名字命名,由2到10位人员组成,主要工作是研究市场,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
前不久,《财经时报》专程造访了某期货工作室。这家工作室的内部与一般期货公司的大户室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除了相关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它的大门永远紧关着。这里的工作人员——除了负责人,通常不会随便与来访者打招呼,他们内部有严格的与外界接触的规则。
这家“工作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主要以免费招收会员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期货投资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主要方式通常是以个人名义与委托人签订资金委托代理协议,利润彼此分成,而“工作室”分得的利润一般体现为咨询费。“工作室”也会根据不同的客户的要求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业务。
有些“工作室”是某些期货公司的高等级客户。他们除了可以获得来自自身客户的利润分成,还会得到期货公司提供的返还佣金,他们的操作流程几乎与基金运作流程——“集少成多,分散风险,专家操作”完全相同。
“另册经纪人”
上述两种期货私募基金都是以个人对委托者签订协议的形式存在的,据《财经时报》了解,并无期货公司参与其中。其原因在于,目前执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不得接受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个人的名义委托进行期货交易,不得将受托业务进行转委托或者接受转委托业务。
不过记者深入了解后发现,目前许多期货公司为了更多地争取客户,私下都设立了若干“期货工作室”。他们通常将自己的优秀经纪人从公司名录的正册上除名,放入“另册”,然后再以经纪人个人的名义成立“期货工作室”,期货公司一般都会给这些“工作室”优厚的条件。
业内有识之士普遍认为,这种做法显然是在“打擦边球”,其行为本身并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一旦最低收益无法保障或出现亏损,以“私募”形式缔结的投资理财合同势必变成一纸空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无法有效保障,从而对于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