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受各方瞩目的银广夏案定于12月3日在宁夏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经公安机关3次侦查,检察机关2次起诉之后,最终得以确定的审理日期。
涉案6人已于2001年9月5日被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日经宁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具体由宁夏银川市公安局进行侦查。2002年3月11日,银川市公安局向银川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银川市检察院于4月26日、7月11日两次退回银川市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8月11日,银川市公安局补侦完毕后移送检察院。银川市检察院于10月8日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又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公诉,11月12日,银川市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
据悉,银川市检察院在公诉中指控董博(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有强(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丁功民(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阎金岱(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指控董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控刘加荣(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林文(中天勤合伙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上6嫌疑人均为男性,年龄最长者李有强61岁,最小的董博1975年出生,仅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