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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太平洋保险公司于1996年推出的“金婚银婚保险”日前发展并不顺利。一方面,至今一笔赔付还没兑现,退保业务倒已陆续登场,仅过了几年,当年海誓山盟,为保全婚姻而投买保险的夫妻就把忠贞险当成了束缚,双方均强烈要求退保;另一方面,出于种种考虑,该险种早在1998年就被取消,悄悄退出了市场。
无独有偶,广州某保险公司在1998年也推出了一种浪漫险种——爱情保险。该保险约定:新婚夫妇一次投保380元,在结婚40周年可领取7125元的“银婚喜庆金”,在结婚50周年可领取47500元“金婚喜庆金”。然而,该险种在广州去年的投保人数仅20余人,保险业务量不足万元。因此,该公司只好考虑取消“爱情保险”业务。
人们不禁要问,曾经风光一时的婚姻保险缘何成了一场尴尬的“爱情秀”?
违背经济学原理的实践
对婚姻保险市场的失败,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尽管可以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多个方面,解释这些金融“创新产品”失败的原因,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些“创新”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不符合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只是一种臆断想像的结果。
专家指出,保险产品本质上是概率测算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结果,通过概率统计分析分散风险,并通过收支均衡的测算获取利润。此原理应用的前提之一,是统计事件的可重复性。可是人的情感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的,不同人的情感、同一人不同时期的情感都不是简单重复的事件,也不可能都进行精确的概率统计。以此作为大众营销保险产品设计的标准,“新”虽然新,但显然只能是“拍脑袋”的结果。
此外,作为现代企业,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的目的是盈利。而“婚姻保险”、“爱情保险”等产品要获得盈利,就要降低赔付率,也就是说寄希望于人们的婚姻不稳定、爱情迅速破裂,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不必等到客户“金婚”或“银婚”时,赔付保险金。这显然是与该类产品创新的初衷相违背的。“金婚银婚保险”合同条款明确表明,此保险的目的“为增进夫妻感情,促进夫妻和睦恩爱,白头偕老。”如果真是这样,保险公司一定是想将自己化身为丘比特,直至破产。
“婚姻保险”前景还看好吗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推出一项新的保险业务,其目的无非就是两个方面:一是扩大保险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扩大业务范围;另外,就是尽可能在细分的市场中建立自身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的郑伟老师说,1996年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金婚银婚保险”这一新险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险种的特点是,只要各自花上100元,就能给婚姻上道“保险”,自买保险之日起,只要两人一直不离婚,从第20年开始就可以“坐地收银”,以后每过10年都可以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赔付额更是随着两人的忠诚度直线上升。
郑伟说,现在,尽管这项有关“婚姻忠诚度”的新险种由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地域差异、总行调配等多种原因被取消了,但从金融学原理来说,相信“太平洋”此举一定是经过对市场调查后作出的判断。
郑伟坦言,此类新险种的确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但是现在的暂时取消,并不意味着此类险种在国内没有市场。相反,这个新险种的市场前景是值得看好的,暂时取消只是整个国内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及个体调整的一个过程而已。
为了减少此类特殊保险的不稳定性,郑伟建议,可以实行再保险的制度。具体说来就是,把一个承保风险大的保险项目由几个保险公司联合承保,共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