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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最近一项调查显示,1990年到2001年,中国广告业经营额从25.02亿元增加到794.89亿元,增长31.77倍;广告经营单位从11123户增加到78339户,增长6.04倍;广告从业人员从131970人增加到709076人,增长4.37倍。有关业内人士称,中国广告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看好。
从1996年到2001年,中国广告经营额逐年增长,平均增长率为21.38%。2001年,广告营业额居前十位的省、市(上海、广东、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天津、辽宁、福建、四川)广告业经营额之和占全国广告业经营额的73.74%。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含国家局直管单位)广告业经营额之和占全国广告业经营额50.72%。
2001年,在四个直辖市中,上海市的广告业经营额最多,为130亿元;其次是北京,为105亿元;再次是天津,为24亿元;最少的重庆,为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