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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日前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
今天,沪、深两市B股均以高开回应,给投资者的第一感觉是该通知的发布对于B股市场是一则利好。但是笔者对此却不以为然,因为随着外资并购大门的敞开,它可能给B股市场带来长期深远的影响,B股市场将在原来定位就不明朗的基础上再度面临新的考验。
B股市场建立之初的定位就极其模糊,起先管理层开设B股市场是为了给国外投资者介入中国资本市场创立一个平台,但是后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管理层又先后推出了国内企业赴香港、新加坡、纽约等等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新举措,而B股市场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继续得到良好的发展。时至今日,B股市场已经成为一个受各方争议较大的一个市场,特别是2001年2月19日,B股向国内投资者放开之后,截止目前已经有近20个月之久,B股市场却迟迟没有迎来关于其发展的后续的政策。二级市场上,B股市场也在短暂的2.19行情后,再度陷入低迷的走势,成交量再度日益萎缩。
长期以来,由于A、B股市场之间显而易见的价格差距,二级市场投资者对于B股市场最大的预期就是倘若将来有一天A、B股走向合并,将给B股市场的投资者带来巨大的回报。也正是因为以上的心理预期,加上市场投机者的炒作,才造就了2001年的2.19行情。随着关于外资并购的通知的出台,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无疑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对于目前B股市场的投资者来说,需要关注国有股、法人股的转让向外资开放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首先,《通知》明确规定向外商转让的非流通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但是从理论上讲,外资今后收购国有股、法人股,其股本自然也应该属于外资法人股。就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的上市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曾在2000年9月1日下发的有关通知中作出规定。该通知指出,发行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应就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问题征求原中外合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意见,在获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向证监会报送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申请方案。经证监会核准,B股公司外资发起人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可以在B股市场上流通;外资非发起人股可以直接在B股市场上流通。因此假如管理层对于通过外资并购而转化得来的外资股与以前形成的外资股在上市流通问题上能够区别对待,那么短线看,这个问题对于B股二级市场的冲击不会很大。
其二,对于外资来说,以前其介入中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唯一通道就是介入B股市场,现在允许外资收购国有股、法人股之后,其介入内地证券市场的渠道大大拓宽,B股市场对于外资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削弱。事实上自从去年2月19日管理层允许国内非机构投资者买卖B股以来,我们已经发现不少B股上市公司的外资大股东选择了抛售B股,在2001年年底和2002年中报的10大股东排行榜上,不少坚守B股市场多年的外资大股东或不见踪影、或持股数量大幅度减少。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去年下半年以来900919大江B接二连三地发布关于其原来的第一大股东正大上海有限公司减持公司B股的公告,截止2002年三季度末,正大上海有限公司通过连续减持B股,其所持B股流通股比例已经从原来的42.39%下降为目前的15.91%。假如说大江B的外资大股东的退出是因为公司业绩大幅度下降的话,那么近期200625长安B外资第二大股东铃木公司的大幅度减持B股似乎就不太容易仅仅从业绩角度去理解了。
当然铃木公司对于长安汽车的战略意图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现在外资即使看好某家B股上市公司,有收购股权的意图,也可能采取通过公开竞价,收购国有股、法人股的方式进入,而不是一味地试图通过B股二级市场来实现股权收购。反过来,对于原本手上持有的B股,仍然会采取一种逢高减磅的投资策略。因为相对于海外的H股,B股目前的价位仍然偏高。假如说以前外资固守B股还有战略收购的长远打算的话,那么从今以后,外资将没有必要非要通过B股市场的控股来达到目的了,通过竞价收购国有股、法人股将是一种更好的渠道。
众所周知,B股市场自从2001年2月19日对境内投资者开放以来,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一个以境内中小投资者为投资主体的小型市场,截止目前,境外机构对于B股的态度仍然对这个市场有较为重要的影响。
近期B股市场也一直保持一种成交萎缩,有价无市的格局,各项技术指标在低位已经钝化很久,短线严重超卖,近几个交易日B股市场出现反弹的概率极大。但是从中线角度考虑,假如后市外资对于B股市场的作用真如笔者所预计的那样,进一步看淡抛售的话,B股市场将再次面临严峻考验。